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秘書處(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辦公室,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海峽兩岸暨港澳科學家的學術交流,增進海峽兩岸暨港澳科技工作者的了解和友誼,推動海峽兩岸暨港澳協同創新,中國科協交流部將啟動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申報對象包括:
(一)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
(二)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及副省級城市科協直屬單位;
(三)設立科協基層組織的有關高校、研究機構等單位。
二、項目內容
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包括以下子項目:
(一)與港澳臺相關組織開展日常交流項目
擬資助10-12個項目,每項資助不超過20萬元。
主要內容:加強同港澳臺重要組織聯系及合作,促進港澳臺科技工作者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交流項目形式包括學術會議及論壇、技術考察、專業參訪、針對港澳臺地區的專題調研等。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要與港澳臺地區相關領域有較好的科技交流基礎,具有學科優勢或區位優勢,對相關產業及地方經濟發展具有引領示范作用,有相關配套資金及政策支持。
(二)海峽兩岸暨港澳青年科學家學術活動月項目
擬資助25個項目,每項資助不超過30萬元。
主要內容:在大陸(內地)舉辦的面向海峽兩岸暨港澳(海峽兩岸暨港澳均包括、服務于地方經濟發展的優先)青年科學家的學術會議、論壇等學術交流活動,優先資助人工智能與機器人、醫學醫藥、工程制造、基礎理論研究等學術領域。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要與港澳臺地區相關領域有較好的科技交流基礎,具有學科優勢或區位優勢;有配套資金支持;交流活動形式為學術會議、論壇等;參會代表以來自科研、教學或生產的第一線,年齡以45歲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為主,港澳臺地區代表參會比例不能低于總代表人數的四分之一。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根據要求填寫《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申報書》(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于4月30日前提交至中國國際科技交流中心,并將電子文件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
(二)所有申報項目經資格審核、專家評審,評審結果由中國科協交流部審定后通知申報單位。
(三)申報單位接到入選項目通知后,需在30天內與中國科協交流部簽訂資助協議,逾期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項目承擔單位應積極配合中國科協開展的各項評估工作, 在項目結束30天內向中國科協交流部提交項目總結、績效自評報告、經費決算和體現項目成果的有關材料,并配合中國科協開展項目驗收工作。
(五)申報單位應承諾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負完全責任,對于以虛假材料騙取項目資助的,將取消其申報資格,情況嚴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聯 系 人:邊立航 張嘉瑤
聯系電話:010-62180213(13651035463),010-68571899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86號
中國國際科技交流中心,郵編100086
電子郵箱:qingnianxueshuyue@163.com
附件:2020年海峽兩岸暨港澳民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申報書.docx
中國科協交流部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