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科字〔2020〕56號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科技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樹立以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為核心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我們研究制定了《山東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產業突出貢獻類項目評審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產業突出貢獻類項目評審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充分發揮科技獎勵激勵導向作用,在科技評價中破“四唯”,樹立以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為核心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推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結合,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根據《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山東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項設置) 本辦法所稱山東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產業突出貢獻類項目(以下簡稱“產業貢獻類項目”)是指為表彰獎勵轉化應用效益顯著、技術市場價值突出、示范引導帶動作用明顯的科技成果而專門設立的省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按照提前發布的高質量指標對標申報,主要通過現場考察、專項審計、審核答辯等方式進行評審,重點評價項目的市場價值和實際貢獻。
第三條 (適用范圍) 產業貢獻類項目適用于我省工業、農業、醫藥衛生等領域的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項目。
第四條 (申報主體) 本辦法所稱單位,是指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并可以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個人,是指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科學技術工作的自然人。
第五條 (獎項數量) 產業貢獻類項目每年度評審一次,每年度授獎項目數量不超過5項。
第六條 (評審原則) 產業貢獻類項目的評審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高質量、嚴要求、總量控制、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突出創新質量、實際貢獻、經濟社會效益;注重安全生產、生態文明、社會責任。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管理機構) 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負責審定產業貢獻類項目評審結果,為完善產業貢獻類項目制度提供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研究解決產業貢獻類項目評審工作中出現的其他重大問題。
第八條 (評審機構) 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制(修)定產業貢獻類項目的具體評審方案、評審細則、評審程序等,聘請有關方面專家、學者,組成產業貢獻類項目評審委員會,對產業貢獻類項目進行評審。
第九條 (監督機構) 省科學技術獎勵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產業貢獻類項目提名、評審等工作;對產業貢獻類項目異議進行受理、核實、處理,并向獎勵委員會報告投訴、舉報、調查等處理結果。
第三章 提名條件
第十條 (提名條件) 產業貢獻類項目應面向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需求,特別是聚焦我省“十強”產業進行自主創新,有力支撐我省加快培育強企方陣和支柱型產業集群,在關鍵技術或者系統集成上有重大創新,總體技術水平、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了國內外同類技術產品領先水平,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技術創新程度。項目在技術開發、生產實踐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并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掌握核心技術并進行集成創新,自主創新在總體技術創新中比重非常大。
(二)技術經濟指標先進程度。與國內外最新先進技術比較,總體技術水平、主要技術(性能、性狀、工藝參數等)、經濟(投入產出比、生產加工能耗、成本、規模、畝均效益等)、環境、生態等各項指標達到同類技術領先水平。
(三)技術創新對指導實踐、提高市場競爭力的作用。自主研發的關鍵技術在生產實踐、市場競爭中發揮重要作用,形成了主導技術和名牌產品,市場需求度高,替代進口產品或突破技術壁壘進入國際市場。
(四)已獲經濟效益。產品(技術)經過二年以上大規模的應用推廣,取得的直接經濟效益和間接經濟效益重大,主要完成單位和應用單位通過技術轉讓、增收節支、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所產生的新增利潤、稅收金額、市場份額(推廣)在國內同行業中位居前列。
(五)推動科技進步作用。項目實現技術水平跨越式發展,實現了高新技術產業化,解決了我省行業、區域發展的重點、難點和關鍵問題,推動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顯著提高企業和相關行業在國內和國際上的競爭力。
第四章 評審程序
第十一條 (發布通知) 每屆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前,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向各設區市科技局征求產業貢獻類項目提名。
第十二條 (提名和受理) 按照我省科技創新重點方向,各設區市科技局結合各地高新技術和優勢產業發展情況,提名1個產業貢獻類項目,報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匯總。被提名項目單位和完成人應當填寫由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制作的統一格式的提名書,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或者評價材料。提名書及有關材料應當客觀、真實、準確。
第十三條 (初評) 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學者和財務專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論證,可根據評審工作需要征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學術機構意見、邀請國內外同行專家函審等,由評審專家根據相關規則和評價指標體系,通過打分、投票等方式產生初評結果。
第十四條 (審核答辯) 產業貢獻類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對通過初評的產業貢獻類項目進行評審,可以根據評審工作需要,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參加現場答辯,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以記名限額投票的方式產生評審結果,評審結果應當由到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
第十五條 (評審結果公示) 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對異議進行受理并處理;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或異議及時處理完畢且相關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交獎勵委員會審定。
第十六條 (獎勵委員會審定)獎勵委員會負責對產業貢獻類項目評審結果進行審定,審定結果應當由到會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
第十七條 (批準和授獎) 省科技廳對獎勵委員會做出的獲獎項目決議進行審核,報省政府批準。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獎勵經費) 產業貢獻類項目的提名、評審、授獎的經費管理,按照《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獎勵和工作經費列入當年度省科技獎勵預算。
第十九條 (監督和處罰) 對弄虛作假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省科技獎勵的行為,尚未授獎的,由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報獎勵委員會同意,取消其當年獲獎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已經授獎的,經獎勵委員會審核,由科技廳報省政府批準后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并公開通報。
第二十條 (解釋主體) 本辦法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6日。